婚礼结束后,她已经结婚已有近一年了。新郎被
发布时间:2025-08-15 20:33
8月10日,来自中国判决书网络的记者了解到,由于未婚和丈夫,婚礼后,赫比的一个年轻男子和女性在婚礼后共同生活了11个月。该男子随后指控,要求该名女子返回所有者。考虑到原告和被告没有结婚的重要情况,法院认为该妇女应该提出更多义务以恢复订婚的礼物,最后裁定该妇女应归还180,000元的订婚礼物。判决表明,她出生于2000年的新娘,新娘Guo出生于2002年。她声称她和郭在2021年5月在一个男人的引入中订婚,并根据农村的习俗(未经婚姻的习俗)于2024年3月举行了婚礼。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争议,他们于2025年2月开始分开。由于两者在婚礼前没有情感基础,所以他们一起生活了11个月婚礼结束后,没有做爱。郭总是出于各种原因出现,即使他回家,他也住在单独的床上。她要求做爱,但郭只是拒绝让她举行。 “原告不再容忍这样的不愿透露姓名的婚姻。”今年5月,他指责赫比魏县人民法院的郭,要求该妇女将共255,000元人民币归还相关财产。法院得知该男子在新郎礼物中总共给了204,000元人民币,该妇女的家人返回了2,600元。此外,该男子花了21,400元为该名女子购买“三金”,另外还有15,000元人民币借给该名女子的计算机和手机。该名女子的嫁妆包括空调,洗衣机,冰箱,四套套装等。法院还了解到,即使原告和被告郭被仪式举行,但他的妻子和妻子也没有真相。法院认为我国家的法律禁止根据婚姻所有权要求,因此应将其恢复。但是,对于婚姻纠纷,法律规定和土著习俗,如果同居,同居时间(如果婚姻,结婚,对错误的责任)等。无论原因是什么,被告和被告的重要情况都不应考虑妻子或丈夫,因此妇女应带来更多义务返回。最后,法院裁定该妇女将返回180 000元人民币的嫁妆,该妇女将允许嫁妆从男子家中返回。资料来源|红星新闻 编辑:Wang Zhita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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